网红四川芬达模仿杨坤被告,2次道歉求饶。盘点网红模仿明星事件
杨坤与 “四川芬达” 之争:网红模仿的边界在哪?
家人们,最近网上有个事儿吵得那叫一个热闹,网红 “四川芬达” 和歌手杨坤杠上了,这剧情反转再反转,比八点档电视剧还精彩。今天咱就来唠唠这到底是咋回事儿。
“四川芬达”,一开始也就是俩普普通通想在网上找点机会的人。他们之前干过吃播,也搞过带货,但是都没啥大起色。后来不知道咋就盯上了模仿明星这条路子。嘿,你别说,一开始拍了个模仿杨坤唱歌的视频,好家伙,网友们还挺买账,这一下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俩人就开始一门心思模仿杨坤了。
他们模仿杨坤的穿搭,梳着和杨坤类似的发型,学着杨坤唱歌的调调,甚至还把杨坤 “32 场演唱会” 的梗都拿出来玩。直播的时候,背景板上 P 个类似《中国好声音》的 LOGO,整得跟真事儿似的。刚开始吧,大家看个乐呵,觉得挺有意思,毕竟网上模仿明星的人多了去了。就像之前那个模仿鹿晗的鹿哈,还有长得像周杰伦的粥饼伦,都靠着和明星相似的长相或者风格,在网上吸了不少粉。大家就图一乐,明星们大多也不太在意,反正也没造成啥实质性伤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杨坤一开始其实也没想着直接就上法院起诉,他就想着通过平台投诉,让这俩网红别再这么搞了,消停消停。可谁知道,“四川芬达” 这俩兄弟,不但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收到侵权提醒后,他们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发布更多更过分的恶意内容,而且还靠着这些玩意儿直播赚钱。这杨坤能忍吗?肯定不能啊!于是,一纸诉状就把 “四川芬达” 给告了。
两次道歉,越道越火
第一次道歉(4月11日):视频里鞠躬哭诉“从小听杨坤歌长大”。
“农村人设”VS“明星特权”:谁在绑架谁?
哥俩反复强调“农村出身没文化”,网友分化严重:
养家糊口不容易,明星何必赶尽杀绝?
真要道歉早删视频了,还不是想继续捞钱!
但是网友们可不傻,在评论区那是各种吐槽。有人说 “四川芬达” 这是用家庭来搞道德绑架,你家庭困难也不能成为你侮辱别人的理由啊。还有人说,他们用所谓的懵懂无知来给自己开脱,太牵强了,之前那么过分的行为,现在一句道歉就想翻篇,哪有这么容易的事儿。
类似事件,屡见不鲜,以下是近年来国内起引发关注的网红模仿明星被起诉或处理的典型案例,结合法律争议与社会反响整理而成:
1. 王宝强诉“王宝弱”案:蹭隐私被判天价赔偿
时间:2024年
事件:贵州网红“王宝弱”因长相酷似王宝强,制作涉及王宝强前妻马蓉及经纪人的争议剧情视频,甚至直播中联动模仿者扮演“马蓉”“宋喆”。王宝强多次警告无效后起诉,法院认定其侵犯名誉权,判决赔偿650万元并永久销号。最终“王宝弱”举身份证道歉,账号被封。
2. 汪峰诉丁勇案:冒名商演首开肖像权判例
时间:2015年
事件:模仿者丁勇自称“汪小峰”,在微博使用汪峰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并举办演唱会,海报中直接标注“汪峰”。法院认定其侵犯肖像权及姓名权,判赔10万元,成为早期明星维权标志性案件。
3. 山寨“月光伍佰”冒名商演:粉丝识破报警
时间:2020年
事件:模仿者“月光伍佰”在苏州商演中假冒歌手伍佰,主持人以“摇滚教父伍佰老师”介绍其出场,表演时未澄清身份。粉丝识破后,伍佰经纪公司发声明谴责,该模仿者最终道歉。此事件推动多地出台“模仿演出需显著标注”规定。
4. 鹿哈(凌达乐)月入500万:擦边艺名引侵权争议
事件:网红凌达乐因模仿鹿晗走红,艺名“鹿哈”,成立MCN公司并签约其他山寨明星(如“黄子诚”“王二博”)。其直播自曝月赚500万,带货7个月收入3500万,购置千万豪宅。律师指出,其艺名、造型与鹿晗高度雷同,涉嫌不正当竞争,但尚未被起诉。事件引发“擦边艺名是否侵权”的广泛讨论。
5. “中S”与“汪大菲”蹭离婚热点:平台紧急封号
事件:大S与汪小菲离婚期间,模仿者“中S”“汪大菲”在直播中讨论离婚细节,并找来酷似具俊晔的“且俊晔”连线,内容涉及隐私攻击。平台以“低俗炒作”封禁账号,虽未进入诉讼,但反映模仿者利用明星隐私博流量的灰色操作。
娱乐要有底线!你可以学杨坤踩烟头,但别往他脸上糊泥巴;你可以靠才华涨粉,但需要注意底线。
对于明星们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无奈。现在是流量时代,自己的形象很容易被一些网红利用来炒作。但是他们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名誉,不能任由别人这么糟践。杨坤这次坚决维权,也是给其他明星做了个榜样,不能让这些网红觉得可以随便欺负人。
对于我们普通网友来说,我们在网上看这些娱乐内容的时候,也得有自己的判断。不能一味地去追捧那些靠恶搞、低俗内容博眼球的网红,我们的关注和支持,其实也是在引导网络环境的走向。我们要支持那些正能量的、有底线的娱乐内容,这样网络环境才能越来越好。
家人们,你们对杨坤和 “四川芬达” 这事儿怎么看呢?是支持杨坤坚决维权,还是觉得 “四川芬达” 挺可怜,应该给他们个机会?快来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唠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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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杨坤该不该撤诉?